今日夜狼在野外森林散步的時候,無意間踩到一隻帶刺的東西,原本以為是帶刺的植物,沒想到低頭一看,卻是一隻長的像刺蝟,卻有奇怪的刺顏色的刺蝟。

那是相當罕見的品種。

那隻刺蝟看到他,一臉戒備,準備隨時再進行攻擊。但卻被夜狼一掌拎起,「這隻刺蝟一定很有錢,賣了就可以買到N本黃色書刊哩,本大爺發啦!」

「......」刺蝟似乎略帶無奈的看了他一眼。但是夜狼並未看到,只是很開心的帶著刺蝟回家去了。

他打算先把刺蝟帶到市場去賣,如果賣不出去再丟到黑市去賣,再賣不出去就扔了。

反正又沒人規定動物不能虐帶動物......

而且他的本體在二十幾年前就死掉了=____=+

這時的刺蝟似乎感覺道一絲危險,瑟瑟發抖的躲在棉被底下,希望可以逃過一劫。

但是不管怎樣,夜狼已經決定的事是不可能改變的,所以他傍晚就帶著籠子,往市場去了,那個時候正值黃昏,人正多,所以可能會買的人也會不少。

「賣刺蝟,一隻銀色的刺蝟,還會瑟瑟發抖喔ˇˇˇˇ」

結果還沒喊幾聲,就被隨後跟來的黯犽給阻止了,「這隻刺蝟不能賣......」

「本大爺為什麼不能賣,反正這是野生刺蝟。」

「這隻刺蝟,是......很特別,可以招來錢財的刺蝟。」黯犽煞有其事的說著。表情相當認真。

夜狼沉默了一會,而後大笑著,「我明白了,原來黯犽想要娶小老婆!!」

「我又不是你,滿腦子都是色情了,你不覺得這隻刺蝟很特殊嗎?」黯犽雖然是第一次看到,卻覺得刺蝟絕對不是一般的刺蝟。

「嗯......好像有點吧?可能是很好的凌虐材料。」

「......」他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好。

「算了,不能賣就不要賣吧,你要娶小老婆就帶回家好了。」夜狼將籠子塞給了他,可是這時卻發現,那隻刺蝟的刺,似乎變長了些,而且似乎對夜狼很生氣。

看來沉默很久的櫻刺蝟終於忍無可忍,一掙開籠子就變成人形拿起了一把劍,就這樣的往夜狼的頭上敲下去......

「哇哇......刺蝟殺人啊!」夜狼假裝一邊躲一邊跑著,跟著櫻玩起了`追逐戰。

不過當刺蝟櫻變成狂暴櫻的時候,除非讓她k幾下,否則她是不會停止追殺的......也因此,在追逐了超過半個時辰之後,夜狼終於認了,乖乖的讓牠k幾下。

當一人一隻回到家時,看到的就是夜狼滿頭包,櫻脫力的變回獸型,趴在他肩膀上熟睡的樣子。

黯犽和瀅對望一眼,黯犽高興的說著,「看來有隻刺蝟可以制的了夜狼呢,這樣我就不用被強迫看黃色書刊了。」

「唉唉......你們還在那邊幸災樂禍,看本大爺滿頭包,都不帥了!」

「你‧活‧該!」黯犽笑了笑,牽著瀅的手進屋去了。

看來,狼碰到刺蝟,不但會被『盯』的滿頭包,還會......

該說是鵷家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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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vilcat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